所以,陈锦华在机密项目申请的时候特意写下了自己的病历,希望组织考虑她的情况,她也愿意静默地在戈壁中奉献。
她刚出检定所,碰巧看到徐永军带着孙小曼和月月从军区吉普车上下来。
三个人喜气洋洋,警卫员帮忙搬下来大包小包。
陈锦华却躲无可躲。
孙小曼故意急急忙忙地开始脱身上的毛呢子大衣,“诶呀,弟妹,我路上怕冷才披上的,这是永军给你买的,你赶紧试试”。
那件大衣是孙小曼喜欢的颜色和款式,连尺码都刚刚好。
孙小曼个子比陈锦华矮半头,喜好也千差万别。
陈锦华这一天身心俱疲,实在懒得戳穿。
偏偏,孙小曼却不想放过她,刚脱下一点大衣,她就娇声娇气地打了个喷嚏。
徐永军眼疾手快地把大衣给她拉了上去,“你穿着吧,下次我再给她买”。
月月抱着洋娃娃欢呼,“徐爸爸,沈市可太好玩了,下次我也要跟着去”。
原来,他们去了沈市。
陈锦华嘲讽,“徐团长不是说非必要不出军区吗?”
徐永军不耐烦,“我们当然是有必要才出去的,谁像你,为了买东西就申请外出?”
他脚边还堆着刚从车上卸下来的点心、水果、衣服。
陈锦华心底发冷,合着孙小曼的需求就是有必要,而她的需求都是非必要。
“弟妹,怪我,我这不是要调去沈市嘛,永军心疼我一个人带着孩子不方便,提前和我去看看房子,弟妹千万别多想!”孙小曼眼里的得意却怎么也掩饰不住,“永军他打小就是热心肠,这么多年一直没变呢!”
没变的怕不是什么“热心肠”吧?
陈锦华和徐永军、孙小曼都是在军工厂家属院出生、长大的。
孙小曼打小就好看,跟着做文艺兵的妈妈学跳舞唱歌弹琴,算是那一茬孩子里最出挑的姑娘,但没上成大学,早早跟一个东北的工程师结了婚。
徐永军当年不起眼,多年后却因为在东北做军官,成了距离孙小曼最近的那一个。
偏偏,孙小曼和那个工程师过得不好。
“她那个前夫根本不是东西,竟然因为小曼生了女儿,对她又打又骂的”。
“小曼可太不容易了,咱们多年情分,可不能不管她”。
那时,陈锦华刚和徐永军在大院里摆了酒,虽然没打结婚报告,但是已然将徐永军的事当成自己的,也跟着帮忙。
“徐团长对我可没这么‘热心肠’”,陈锦华话里藏刀。
“陈锦华,你什么意思!?”
孙小曼最会见缝插针,立刻拉了拉徐永军的衣袖,“永军,弟妹她怕是误会什么了,哄哄就是了。”
月月跟着帮腔,“阿姨,妈妈身体不好,你不要惹她生气。”
小说《踹掉团长去报国》 第3章 试读结束。